2020-08-12 11:31:14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吉林司法警官學院
華圖招警考試網摘要整理:2020吉林省法院機關補充招聘22人文職人員公告。想成為警察的你是否在關注招警考試信息,請關注華圖招警,招警信息、課程輔導、備考規劃、新資料會在合適的時間幫助需要的你。
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吉林省法院機關工作需要,現就2020年度吉林省法院機關補充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吉林省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
二、文職人員主要職責
文職人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案件審理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補充招聘方式、職位及數量
吉林省法院機關此次補充招聘采取校園定向招聘方式,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優秀應屆畢業生中 公開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22名,人選一般以本地戶籍為主。
四、資格條件
(一)文職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
5.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年齡在2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9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7.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8.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人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6.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律師職業”,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職人員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職人員招聘工作按照組織報名、推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組織報名和推薦
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組織報名并推薦人選。
(二)速錄技能測試
根據報名和學校推薦情況,按照招聘職位數1:2比例確定參加速錄技能測試人員。速錄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采取上機考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及格線以下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擬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及職位需要的專業知識、技能。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現場公布成績。及格線以下的取消招聘資格。
(四)組織體檢和考察
按照面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啟動考察程序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六)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新聘用的文職人員依法與省法院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文職人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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