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14:07:24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公安系統職位設置大致分為以下10類的招聘。
1、治安警察。預防、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處理一般違法案件等。
2、戶籍警察。管理戶口,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有關身份證的管理問題等。
3、刑事犯罪偵查警察。主要任務就是偵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指揮交通;預防、處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車輛和駕駛人員。
5、巡邏警察。這個警種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隊,巡警設置的目標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務范圍十分廣泛。巡邏警察執行任務的形式就是巡邏(另外,防暴警察屬于這個警種,有的地區稱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觸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務的警察。通常是這公民辦出境通行證、因私護照(因公不是在此)并進行管理等。
7、經濟犯罪偵查警察。主要任務就是偵查經濟案件。
8、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監察互聯網,打擊網絡犯罪。
9、禁毒警察。負責涉毒犯罪的偵查。
10、警務督察。監督警察內部紀律的特殊警察,有著“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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