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15:48:1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吉林分院
刑事強制措施: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
| 種類 | 詳細介紹 | 時間注意事項 | |||||||||||
| 拘傳 | 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 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
| 取保候審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 |||||||||
| 監視居住 | 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離開住所或者居所并對其活動予以監視和控制的一種強制方法。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 |||||||||||
| 拘留 | 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在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其某些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 ||
| 逮捕 |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
【真題演練】(多選題)關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這兩種強制措施,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二者都只能適用于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二者都可能適用于某些殺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二者都必須由公安機關執行
D.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權決定采取這兩種措施
【答案】BCD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還可適用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A項說法不完全,A項錯誤。
B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綜上所述,對于采取兩種強制措施并沒有罪名的限制,只根據對社會產生的危害行為來判定。對于某些殺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也可能采取兩項措施。B項正確。
C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七十四條,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C項正確。
D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D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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