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10:46:09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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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5年茶陵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17名。詳見附件:《附件1:2025年茶陵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
2.本縣在編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7.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8.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信息通過茶陵縣人民政府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0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請考生登錄(https://hunan.bmpta.com/zzclx),并按要求填報信息。
(三)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招聘專業以《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3.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7年11月13日前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30周歲以下是指1994年11月13 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并附正式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薪酬發放原始明細證明等)。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5年11月13日為截止日期。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提供。
五、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一)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2025年11月21日15∶00前,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入圍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都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在茶陵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中共茶陵縣委黨校崗位(A1)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B類)》和《綜合應用能力(B類)》。
衛健系統崗位(A2-A15)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E類)》和《綜合應用能力(E類)》。
筆試內容參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5年版)。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三)成績合成和排名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B類、E類)分值均為100分;面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B類、E類))÷2;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四)考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在茶陵縣人民政府網發布通知,請考生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茶陵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茶陵縣人民政府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應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十一、咨詢和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1-25216553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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