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進入除警察職位外的其他職位面試環節的考生,請于2010年7月27日-28日,到巢湖市人事考試中心(地點:巢湖市南門大轉盤環保巷1號,人才賓館內)辦理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手續。資格復審必須由本人親自參加。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相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0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在確定擬錄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取消公示和錄用資格。
資格復審時,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和辦理面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同時發放《面試通知書》,并繳納70元面試費。
進入警察職位面試環節的考生,不再進行資格復審,請于7月29日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巢湖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面試確認手續、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70元面試費。
面試工作安排在8月6日-9日舉行,各考生具體面試日期請參閱《面試通知書》。
特此公告。
巢湖市公務員考錄辦公室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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