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蚌埠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安徽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2011〕12號)規定,市考錄辦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入圍考生注意以下重要事項:
一、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1年5月12日、13日(工作時間)
2、地點:蚌埠市軍轉干部培訓中心(國貨路街79號)南樓101教室。
3、乘車路線:從蚌埠火車站乘103、104路公交車至百貨大樓站下;從蚌埠長途汽車站乘 101路公交至中榮街站下。
二、須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
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1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包含“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等內容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以及有關證件材料。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其中,2011年服務期滿、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可憑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包含“服務基層開始時間、201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稱職)”等內容的書面證明以及相關材料。
凡資格復審時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服務基層”有關證書的考生,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錄用資格。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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