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7 18:20:3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作者:許貴元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重大戰略決策,并把建設生態文明寫進了黨章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列為五大系統體制改革之一,這將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歷史高度,意義非常重大而深遠。 因此,我們各級領導干部,要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全新的視角觀念和與時俱進的思維理念,重新審視建設“生態文明”的科學本質和重大要義;以全面深化改革、創新機制體制的關鍵舉措,勇于探索實踐新時期建設“生態文明”的有效路徑;以對國家、民族和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擔當精神,肩負起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中國夢想的歷史重任,積極爭做建設“生態文明”的表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建設一樣,取得了令人矚目的輝煌成就。但生態建設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因生態建設滯后、影響改革開放發展、造成人民生活質量下降、群眾飽受污染之苦、甚至“因污致貧”和“因污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同時,也涌出許多“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同步抓起、實現雙贏的區域性好典型,使廣大群眾盡情分享生態文明成果帶來的“綠色福祉”和“溫馨生活”。實踐證明。經濟建設是“主線”,生態建設是“生命線”,兩條線互為依托、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一味強調“經濟建設重要”、“生態建設次要”;或“只顧埋頭抓經濟建設,忽視或不抓生態建設”的領導,都是“不明智”的領導!任何地方“單打一”的做法,都是不符合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的,與“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科學發展觀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馳的!
領導思想認識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決策的成敗與否;決策上的失誤是最大的失誤。“思想誤區”導致“執政理念”的扭曲,無疑是最可怕的障礙和阻力。當今,對建設“生態文明”不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種:
一是存有扭曲的“執政理念”。主要反映在少數地方基層領導者和決策者身上。他們片面或錯誤地認為,“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主要標志是看經濟建設搞得好壞。只要經濟建設上去了,則是“一俊遮百丑”,也是官員說話的“政治資本”和升遷的“硬性砝碼”。因此,他們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經濟建設上,把生態建設停留在口頭上,甚至不惜付出破壞和犧牲自然資源的沉痛代價,來維系和換取一時經濟的發展。這種急功近利的“政績觀”和“長官意志”下的蠻干做法、短期行為,不僅造成了沒有內在發展活力和動力的“空殼經濟”和“泡沫經濟”,而且人為破壞了生態平衡,加劇了“人造霧霾”、“環境污染”的嚴峻形勢,使建設生態文明成了喊在“嘴上”和寫在“紙上”的時髦口號。
二是缺乏城鄉統籌的“生態觀”。在治理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中,“重城市、輕農村”的傾向程度不同地普遍存在。因此,在一些地方習慣于把治污污染、驅除霧霾、綠化美化的重點放在城市,不怕耗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動不動就搞“速成綠化”、“大樹進城”、“一夜變綠”和引進新、奇、特、優樹種的做法。近幾年,有些地方在創建森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旅游城市上大都采用這種所謂“生態搬家”的做法,其結果是,樹木成活率不高,死了再植、缺了再補,惡性循環不止,城市綠化上的鋪張浪費現象令人觸目驚心。“污染下鄉”還沒有從源頭上得到有效遏制。有些地方一看“治污風聲”太緊,就把那些落后淘汰的項目和高耗能、高污染的小企業,舍不得連根拔掉、就地銷毀,而是悄悄轉移到農村鄉鎮,“干凈”了城市,卻“污染”了農村,給建設“美麗鄉村”帶來了后患。
三是依法監管工作“不到位”。生態文明成果重在建設與保護。可是,近些年隨著城市規模擴大和美麗鄉村建設進程的加快,在很多地方特別山區,挖山毀林、破壞植被、私砍濫發、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屢禁不止,有的案件駭人聽聞。防治大氣污染、開展礦山修復、濕地生態保護、退耕還林、也都遇有不同程度的阻力和制約。有不少地方黨政官員認為,發展經濟,興辦企業,免不了毀掉幾片林子,挖山開礦是理所當然的打造新的“經濟增長極”,破壞一點山體植被在所難免。環保執法常常遇到“力不從心”和“束手無策”和尷尬局面。由于有些地方政府給這些污染企業和私營業主充當“保護傘”和“黑靠山”,所以才使他們敢于無視于法律法規,有恃無恐地破壞生態環境。環保、林業等執法部門常常處于“無能為力”或“束手無策”的尷尬被動局面。這在基層是常見的“老大難”問題。
實踐證明,生態文明建設搞好搞不好,關鍵在各級領導。領導的表率引領作用至關重要。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首先要修正和端正各級領導的“執政理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各級領導要首當其沖地牢固樹立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要“同步抓起、實現雙贏”的指導思想。因為各級領導干部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參與者、實踐著、決策者和指揮者,是名副其實的“領軍人物”。抓住了領導,就是抓住了“根本”,抓住了干部,就是抓住了“關鍵”,抓住了群眾,就是抓住了“靠山”。各級領導干部必須站在全局和長遠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和理解建設生態文明是普惠民生、造福人類的“生命工程”和“幸福工程”。任務艱巨、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不可懈怠。必須有勇于負責、敢于擔當的意識和魄力。要堅定不移地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全黨動員、全民參與、全社會共同努力,同心同德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各級領導干部要從頭腦中徹底根除 “生態建設投入大、見效慢、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那種對歷史、對人民不負責任的消極觀念。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輕裝上陣,積極作為。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領導“思想通”,群眾就會“一呼百應”;就會感召和引領群眾不斷開創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局面。相反,如果我們各級領導不重視或不抓生態文明建設,不僅會抵毀和葬送改革與發展的成果,毀掉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生命線”,也會使自己成為歷史的罪人!
其次是科學搞好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堅持城鄉統籌,協調有序發展。要堅決破除生態建設“重城市、輕農村”或“城市熱、農村涼”的片面做法。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區域特點,科學制定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并嚴格按規劃穩步實施。要按照中央城鎮化會議精神,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擺在突出位置,規范標準、質量,納入干部政績考核和區域達標的關鍵項目,落實責任目標。對生態建設不配套、不達標的要實行“一票否決”;同時要追究領導的主要責任。
三是要不斷加大依法監管力度,為建設“生態文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堅持依法行政,模范遵紀守法,嚴格落實國家森林法、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對肆意挖山毀林、違規占用林地和濕地、私砍濫伐林木、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的種種不法行為,要敢于“亮劍”,依法依規果斷進行懲處;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環保、林業、公安、國土、安監、紀檢等部門,要形成合力,重拳出擊,保持高壓態勢。同時,對執法不嚴、執法不力、履職盡責不夠、甚至出現“里勾外連”、制造“腐敗黑洞”的失職和瀆職行為,以致釀成嚴重后果和不良社會影響的執法者部門和執法人員,更要給予嚴肅處理、嚴懲不貸。要進一步強化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讓破壞生態文明的行為,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生態文明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強法制觀念,讓生態文明理念入心入腦,成為全民的自覺行動,在全社會形成“建設生態文明人人參與、呵護生態文明個個有責”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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