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專題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對于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3周歲以下.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現役軍人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 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 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例如:2015國考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