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5:24:1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湖南分院
【背景概要】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堅持學生為本、回應關切,遵循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利,整體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與期盼,減輕家長負擔;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堅持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強化政府統籌,落實部門職責,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確家校社協同責任;堅持統籌推進、穩步實施,全面落實國家關于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有關規定,對重點難點問題先行試點,積極推廣典型經驗,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

【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高等教育從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普及化邁進,基礎教育從義務教育向普及高中擴充,從恢復高考向推出新高考改革等一系列轉變,我國已經進入到“后普及化”教育新時代。
在這樣一個需要凸顯教育公益性,彰顯教育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每個人的幸福生活奠基的教育功能新定位中,被認為阻礙我國教育發展的“學業負擔過重”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每個孩子的幸福體驗,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每個學校中教師獲得教育幸福的大障礙,首先需要得到系統治理。
“減負”問題由來已久,今天要再次強調大力“減負”,是因為經過了幾十年的發展,教育的功能從過去的“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開始逐漸轉向“人人成才”“各盡其才”。我國教育正在開始從“精英教育體系”向“大眾教育體系”的轉型,而適應上述教育體系的形態轉變,考試的作用也正從選拔精英向甄別、鑒別不同人的潛能轉變,教育正開始從選拔向選擇轉變。
【有效舉措】
1.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成才觀,謹防掉入僅用高分數來定義“好孩子”的思想誤區。同時,杜絕盲目的攀比心理,避免孩子迫于父母壓力片面追求更高成績。
2.學校和教師要深刻意識到“減負”的意義,強化政策制度的執行力,確保學生真減負、減真負。教師要總結教學經驗,提升授課質量和效率,做到“學生減負,教師不減質”。同時,在學習課程設置上需要設定一定比例的非文化課程,并嚴格執行,教育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3.教育主管部門要針對轄區內中小學生學業負擔情況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詳細減負實施方案,抓好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督導檢查,對減負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要加強國家減負政策宣傳引導,建立科學全面的教育評價體系,營造不以分數“論英雄”的識人選人用人導向。
4.教育部要求學校要精準分析學情,注重差異化教學和個別指導,解決好學生學習上“吃不飽”、“消化不了”、需求多樣等問題;要減少考試次數,不得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堅決禁止分班考試,實行均衡編班。要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范培訓行為,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單”制度,切實減輕校外培訓造成的過重課外負擔。要進一步幫助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理性幫助孩子設定人生目標,防止盲目攀比送孩子參加不必要的校外培訓。
5.教育部還要求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樹立科學的政績觀,不片面以升學率考評學校和教師,更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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