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1:09:1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廣東分院
解決問題這類題目在近些年的國考以及省考當中,頻率有所提高,考察愈發靈活,在作答內容上更加要求考生具備工作事務能力,這一點在廣東省考鄉鎮崗 試卷 上體現地尤為明顯。近來,華圖老師也發現了同學們容易在解決問題類題型中犯一些共性錯誤,今天就和大家梳理一下解決問題常見的答題誤區,希望在之后備考過程中,大家能自查自省,避免雷區失分。
常見誤區一:對策不具體,舉措難落地。 比如2019年云南鄉鎮卷曾考過“請概括P縣農家樂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大家都能找到“交通條件差”這一問題,但是有的同學提出建議時就只寫“改善交通條件”,那么究竟如何改善?是增加公交路線還是修整路面呢?如果需要增設公交路線,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是否需要調研了解熱門線路,優先進行布局,體現出“好剛使在刀刃上”的工作思路呢?大家一對比辨別就會發現,僅僅寫“改善交通條件”,交通條件是無法真正落地改善的,這樣的答案自然也難得高分。
常見誤區二:脫離材料提出的問題,對策缺乏針對性。 比如材料中寫的是,A轄區內的居民善于發現社區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有很強的建言獻策的意愿,但是他們反饋無門,請提出建議。那么此時,我們針對的問題,應當是居民反饋無門,相應的措施就應該是暢通居民關于社區治理的反饋和參與渠道, 再 比如定期開展“社區議事會”,邀請群眾建言獻策。但是有的同學就會無視問題,大談特談“如何激發群眾的主人翁精神,使之參與到社區治理,提高社區自治水平”,那么這就與實際需要解決的反饋渠道不暢通問題缺乏關聯,建議的針對性不強。
常見誤區三:忽視各種限制條件,對策脫離實際,不具備可行性。 比如,面對古民居保護缺乏修繕資金的問題,有的同學可能第一時間就會寫“相關部門需要加大財政投入”,但是如2019年廣西聯考A卷材料所示,《文物法》第二十一條,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文物部門負責報批程序和給予技術指導,從中可見,文物部門不負責出資修繕保養,該題資金問題的實際解決方法是引入社會資本。常見的限制 條件主要包括:規范(法律、道德準則、社會習俗等)、資源(人才、資金、設備、硬件設施、信息等)、技術(科學技術、營銷技術等)、身份,同學們在書寫對策的過程中需要注意條件,否則可能寫出的答案是無效的。
常見誤區四:針對突發事件,對策未考慮到“輕重緩急”。 在多數的解決問題類題目中,做法是并列的關系,不存在邏輯上的先后次序,或者說邏輯順序不強,因此大家在作答時可以不對做法進行排序,只需要寫全、寫具體即可。但是針對一些突發事件,比如群眾沖突、輿論情況爆發等突發緊急事件,我們處理問題必須有章法,第一時間要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控制事態,隨后才是反省、防止同類事件的發生,這時大家就會 發現對策 的順序有講究了。比如材料同時涉及到群眾及時的生命安全和制度不完善兩方面的問題,我們在作答上一定是優先寫當下就可以見效并避免事態升級的,如及時送醫治療、做好群眾情緒安撫避免矛盾升級造成踩踏、械斗等惡劣后果。隨后才是針對制度進行完善,因為制度的設計和落地都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潛移默化,長期推進,相對來說緊急度沒有眼前正發生的突發事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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