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17:48:5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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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附件1灌云縣公安局2025年11月招聘崗位表.xls
附件下載:附件2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doc
附件下載:附件3報考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下載:附件4體能測評安全承諾書.doc
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灌云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灌云縣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1名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所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身份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等詳見《灌云縣公安局2025年11月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也可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gsgg.html)公示公告欄查詢。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本縣戶籍;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有文身的;
1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即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11月17日24:00(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須按照應聘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和規范填寫報名表、報考誠信承諾書,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可以是PDF、JPEG、JPG等形式),發送至郵箱:gygazp@126.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聯系電話”。郵件接收成功后,將于5個工作日內回復資格初審意見,如未收到資格初審意見,請及時與灌云縣公安局聯系,聯系電話:0518-81868627。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在收到資格初審意見后至2025年11月19日前每天9:00-11:30,15:00-17:30向灌云縣公安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電話:0518-81868627。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表上須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照);
(2)《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含戶主及本人頁)的原件、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學歷驗證報告(請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進入“本人查詢”的“在線驗證報告”模塊,將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后交驗);
(5)提供個人征信報告(http://www.pbccrc.org.cn/);
(6)連云港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工勤人員需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管理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報考。
(7)具備優先招錄條件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或證件。
應聘人員如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考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4、對通過初審的報名對象,將通過郵件、電話等形式通知進行資格復審(攜帶報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其中原件現場審核,報名表、承諾書及其他必須提供的復印件留存),復審通過者將按通知要求參加下一環節測試。招錄期間,報名對象需保持電話暢通,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公安機關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等。筆試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試卷滿分為100分。根據考試難易程度,設置筆試成績合格線。
筆試時間、地點將通過電話、短信通知。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評)。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通知。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1000米。每項總分25分,總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取得進入面試環節資格。
考生應攜帶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體能測評。測評時,考生須著運動服、運動鞋,現場填報《體能測評安全承諾書》(見附件4),并在體能測評表上簽字確認,如有異議現場提出。
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體能測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通知。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考察應聘者的崗位適應、組織協調等各方面能力和語言表達、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計算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地點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通知。
(五)體檢
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或無法聯系者,視為棄權。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因體檢棄權、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對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法律法規或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遇有棄權、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創業(失業)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報到,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資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工資參照灌云縣公安局現有相同崗位標準執行,灌云縣公安局按照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同等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照《灌云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績效、遵章守紀等情況,每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發放。
五、有關要求與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社會各界監督,嚴肅工作紀律,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8-81868545。
本公告由灌云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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