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考筆試怎么算
江蘇省考筆試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一、普通職位筆試成績計算
對于大多數職位(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由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行測)和申論兩科成績合成,各占50%比例。具體公式為:
筆試成績 = 行測成績 × 50% + 申論成績 × 50%
例如:若行測得70分,申論得80分,則筆試成績為:
70×0.5+80×0.5=75(分)
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計算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且參加B類考試的考生,筆試成績由行測、申論和公安專業科目三科成績合成,占比分別為40%、30%、30%。具體公式為:
筆試成績 = 行測成績 × 40% + 申論成績 × 30% + 公安專業科目成績 × 30%
例如:若行測得70分,申論得80分,公安專業科目得90分,則筆試成績為:
70×0.4+80×0.3+90×0.3=28+24+27=79(分)
三、成績處理規則
保留小數: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合格線:不同職位類別(A類、B類、C類)設有最低合格分數線,需同時滿足總分和單科分數要求。例如:
A類職位:公共科目總分≥110分,且行測≥50分;
B類職位:公共科目總分≥105分,且行測≥50分(公安機關B類職位還需公安專業科目≥55分);
C類職位:公共科目總分≥100分,且行測≥50分。
四、筆試成績的應用
確定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若比例不足,則現有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是總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職位筆試和面試各占50%;若職位需專業能力測試,則筆試占50%、面試占35%、專業測試占15%。
五、特殊說明
行測重要性: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行測成績高者優先排名,因此行測是備考重點。
資格復審:面試前需通過資格復審,未通過者按筆試成績遞補。
面試合格線:面試成績需≥6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