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1 09:24:4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來源:中國網 2013-11-21
發言人的三次反問,正面回擊了安倍和日本國內右傾化勢力借著所謂國際法的掩蓋來蒙蔽國內外民眾的行徑,體現了中國運用外交和國際法正面回應日本挑起事端的決心與智慧。
作者:瞿亮
11月17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走訪了柬埔寨、老撾兩國,在其就任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已經完成了對東盟十幾個國家的外交訪問。而安倍此次訪問的目的,一是看到中國對東盟投資的日益擴大,力圖恢復日本經濟在東盟國家的強大影響力,為日本經濟爭取良好的市場發展條件,另一方面,則是用外交、經濟手段來與東盟國家結盟來反對中國。安倍此次訪問再度指出,用國際法來解決目前亞太地區不安定的因素,主張讓亞洲的海洋更加自由和開放。由此可見,安倍政權目前對于東南亞國家實行的積極外交政策,其目的十分明顯,就是在“抗衡中國”的總理念下,為日本爭取盟友,達到政治上封鎖中國,經濟上遏制中國的效果。
安倍此次走訪再次提到了用國際法解決爭端,似乎給東盟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一個假象,那就是日本不希望用武力的方式來解決目前緊張的亞太局勢,實際上還暗指中國沒有按照國際法來處理事務,把亞太地區不安定局勢制造者的帽子扣在中國頭上。
中國外交部針對安倍走訪柬埔寨、老撾兩國的發言,及時做出了與之相對應的回擊,澄清了我國在亞太地區安全與和平以及關于中日島嶼爭端上的正確立場。11月19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答記者問中,連續三次反問,用國際法和歷史事實來回擊駁斥了安倍的論調。此次的三次反問還回擊了日本自野田內閣以來,其國內輿論和一些專家學者用國際法的幌子來為釣魚島歸屬進行詭辯的謬論。
其實,自民主黨購島鬧劇以來,在涉及釣魚島歸屬問題上,日本國內的政客和一些專家們總是將所謂的國際法和片面的歷史事實搬出來,以證明其主權歸屬日本。無論是上屆首相野田佳彥在聯合國大會上呼吁用國際法來解決中日島嶼問題,還是安倍政權屢次在外交訪問中提到遵照國際法處理中日爭端,無論是今年十月份日本外務省在其官方媒體上發布的關于釣魚島、竹島歸屬日本的視頻,還是日本電視臺針對釣魚島問題制作的電視訪談節目,都把所謂的國際法作為自認為奏效的“王牌”。來爭取國內外的理解和支持。
近期,大阪大學研究生院教授也在《產經新聞》的評論版塊中指出,中國沒有參加《舊金山和約》的簽訂,在釣魚島問題上就沒有發言權,因此中方提出的釣魚島歸屬中國就沒有合理的國際法依據。這種言論用片面的史實和避開正題的方式,混淆了概念并忽略了真正的事實,把日本扮演成守規矩的“可憐者”,把中國妖魔化成為得寸進尺的威脅者,對國內外民眾起了瞞騙的作用。
日本當局所稱的國際法無非指的就是它與美國等盟國所簽訂的《舊金山和約》、《關于琉球諸島和大東諸島的協定》(“歸還沖繩協定”)等條約。但這些條約無論是從內容,還是性質上看,并不能決定釣魚島的歸屬,更不能作為解決目前亞太不安定局勢的法律依據。
首先,從性質上來看,《舊金山和約》與“歸還沖繩協定”都是在冷戰的背景下,由美國及其盟國同日本簽訂的片面條約,它把真正涉及到釣魚島歸屬的中國派出在外,并不具有合理的法律效應。《舊金山條約》的第三條規定,美國把琉球群島以聯合國的名義,委托美國來托管。由于戰后社會主義中國與美國的意識形態對立,更加之當時已經發生了中美在朝鮮半島發生軍事對抗。因此,美日雙方在《舊金山和約》中,根本不考慮中國的利益和權益,把琉球群島、包括中國的釣魚島一起作為戰利品劃歸美國來占領和托管。這就埋下了中日釣魚島爭端的伏筆。而1971 年美日簽署的《關于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又稱“歸還沖繩協定”),將琉球諸島和釣魚島的“施政權”“歸還”日本,也是沒有征求中方意見的情況下,簽署的協議。對此,中國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華僑華人表示了強烈反對。中國外交部當時發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美、日兩國政府公然把中國領土釣魚島劃入“歸還區域”,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明目張膽的侵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
其次,即便按照《舊金山和約》與“歸還沖繩協定”的相關內容,也并不能給日本所謂“釣魚島主權不存在爭議”提供法律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的托管范圍,只是寫到“琉球群島”并沒有明確提及釣魚島,是在簽署“歸還沖繩協定”時才將釣魚島列入歸還范圍之內的,因此按照《舊金山和約》無法作為釣魚島屬于日本的法律依據。“歸還沖繩協定”也只是宣稱將釣魚島的“施政權”歸還日本,也并沒有釣魚島的實際歸屬。
早在明代和日本的江戶時代就有中、日雙方的歷史文獻證明釣魚島歸屬于中國,中國學者和一些日本進步學者也對此進行了反復證明,中國也多次在公開場合下將這些證據展現給國內外民眾。而此次,外交部發言人反問記者的三項條約,則是從國際法依據的角度,針鋒相對地回擊日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是反法西斯陣營以法律形式確立的勝利成果,它們才是真正為釣魚島爭端提供解決途徑的法律依據。
《開羅宣言》宣布:“剝奪日本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在太平洋上奪得或占領的一切島嶼”,實際上是把日本侵吞亞洲的土地,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地歸還給原屬國。具體到我國,就是要求日本將強占包括東北、臺灣和澎湖列島等強占中國的領土,都無條件地還給中國。《波茨坦公告》則進一步強調,必須實施《開羅宣言》的條款。釣魚島是日本在甲午戰爭后,利用不平等的《馬關條約》所竊取的中國領土。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決議,中國收回臺灣和澎湖列島,實際上就是確立了釣魚島歸還中國的國際法依據,而日方卻屢次回避真正起到國際法效力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就是對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否定,也是對戰后所確立的亞太秩序的挑戰。
而我們此次反問日本要不要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也是在外交上提醒安倍政權不要越過維護和平與安全這一底線,這不僅從側面批判了目前安倍政權利用外交、軍事手段對抗中國,力圖打破亞太地區穩定和平的種種伎倆,也表明了我們提醒日本用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的立場,顯示了我們遵守國際法和聯合國所要求的處理地區爭端的原則。
以往我國的外交往往通過隔空對話的方式,屢次提醒日本當局不要不顧和平發展的大局,但日方卻難以把我們的建議真正聽進去。此次秦剛發言人的三次反問,則正面回擊了安倍和日本國內右傾化勢力借著所謂國際法的掩蓋來蒙蔽國內外民眾的行徑,體現了中國運用外交和國際法正面回應日本挑起事端的決心與智慧。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31_87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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