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 09:47:55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創新是走新路,本來就充滿了開拓的風險,如果創新成果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愿意創新的人將越來越少
上海一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在經歷了艱難的產品研發、市場開拓之后,剛剛打響知名度,卻立刻陷入假冒偽劣商品的圍攻。其中不僅有抄襲廣告語、仿造外觀,更有模仿技術路線、盜用發明專利,有人甚至還拿著盜取的技術材料申報了審核門檻較低的實用新型專利。無奈之下,這家企業開始維權,經過不斷的上訴、申訴,四五年間竟然“打”掉了20多個假冒專利。
但看似風光的維權之路,背后滿是企業的無奈。這家企業負責人告訴筆者,即便能夠勝訴,但搜集申訴材料、聘請律師等訴訟流程,仍然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可氣的是,對方隨隨便便抄抄資料就能拿到專利,有的甚至還進入了政府部門的推薦名單。即便被打回原形,造假企業也多是關門溜之大吉,法律能夠認定的侵權所得少之又少,法律規定由侵權人承擔對方維權成本的規定也很難落實。“我們創新千辛萬苦,造假卻是來去輕松。”企業負責人感嘆。
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不斷強化,但與之配套的防假、打假、懲假措施仍有不足,令制假、造假者有空子可鉆,也令企業的創新積極性蒙塵。曾經有過這樣的比喻:“專利制度就是將利益的燃料添加到天才之火上”。可是,如果與專利制度配套的其他保障制度缺位,“利益的燃料”顯然無法添加到“天才之火”上。
保護創新者的權益,就是保護整個社會的創新熱情。試問,當一家創新型企業陷入到無休無止的維權官司中,該企業的研發動力將能維持多久?看到這一幕幕的其他人,是否還愿意走上創新之路?創新是走新路,本來就充滿了開拓的風險,如果創新成果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愿意創新的人將越來越少。
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過印證。正是基于這一點,近年來我國不斷修改、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甚至出臺規定,要求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然而,對創新的“保險”還有加強的空間:
專利審批再嚴些。不僅發明專利要嚴格審核,實用新型技術也應當嚴格審核,好貨不怕看,應該充分使用現代檢索系統,將那些渾水摸魚的“假貨”擋在門外,而不是僅憑審核者個人眼界、視野判斷,杜絕尋租空間。
監管手段再多些。一旦發現造假跡象,除了工商部門介入外,銀行等金融部門也應當立即配合,盡量減少侵權逃逸損失。
普通消費者要提高保護意識。消費選擇不僅決定企業的生存狀況,也決定著未來消費選擇的空間。只有大家都抵制假冒偽劣,創新的企業才能實實在在地釋放創新紅利,也才會有更多新產品、新技術進入我們的生活。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09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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