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 09:27:09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四川在線

2013年7月9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國夢宣傳教育系列報告會”第一場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時任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就環保問題作報告時自我調侃道:“我聽說世界上有‘四大尷尬部門’,中國的環保部就是其中之一。”時隔兩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調研環保工作時發現,人、財、物皆歸地方政府管轄的基層環保部門“尷尬”尤甚。(8月4日 中國經濟周刊)
不得不說,當涉及環境問題的輿情一旦爆發,環保部門隨即成為眾矢之的,之后的追責、平民憤都會理所當然地拿環保官員“開刀”,讓環保局來“兜底”,甚至有人調侃“當上環保局長意味著官員職業生涯的終結”。事實上,“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出臺,賦予了環保部門更多的“查處”職責,但問題來了,“責權不統一”的現狀讓下級環保部門面對上級環保部門的考核變成了“全面負責”,只想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諸多的環境治理問題依靠環保部門“一家”顯然獨木難支。
無獨有偶,被環保輿情推上“斷頭臺”的環保官員不可謂不少。比如,“湖南炎陵兩企業排污致周邊收費員戴防毒面具上班”事件啟動問責程序后,當地不僅已依法對兩企業停產整治,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炎陵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郭生平也被免去職務;東部沿海某省一位環保局長說,只要市(縣)主要領導“不點頭”,像“三高”企業這樣的污染源,環保局管不了、治不了、關不了。因為這些企業能繳納高額稅收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環保這樣的“次要”工作要為增稅這樣的“政績”讓路。
顯然,對于環保官員來說,一邊是管死了,老板們被繩之以法“進去了”,工廠關門歇業,大批職工失業,地方經濟受到影響,官員“帽子”不保;一邊是環保部門的“救火”晚了,追責如影隨形,失職瀆職的“問罪”利劍時刻圍繞著環保官員,讓人心驚膽戰。更可笑的是,一些環保部門竟然承擔著“招商引資”指標,讓本來就已經人員不足、財力不夠、執法力量不強的環保部門情何以堪?
還有,環保局長幫助污染企業“巧渡難關”,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地方政府身上,簡單地歸因于“地方保護”、“政績追求”。環保部門依靠財政返還的“自收自支”經費大部分都來自排污罰款,這樣的“養人”模式在地方保護主義的支配下,環保部門也毫無底氣,陷入“拿人家的手短”的惡性循環,執法想“硬”也硬不起來,只能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包庇違法企業。當“東窗事發”,環保官員則成了“丟卒保車”的“替罪羊”,這背后更透視著當地政府“跑偏”的政績觀和環保部門軟弱無力的執法“尷尬”。
事實上,根據國務院之前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確保相關大氣治理措施便于考核、落實,將對地方政府空氣污染治理結果實行問責制,空氣質量直接和官員烏紗帽掛鉤,完不成規定任務會有相應的懲罰措施。這意味著,如果上述城市空氣質量持續較差,未來地方政府官員很可能被有關部門問責和懲罰,主管官員甚至可能烏紗帽難保。
“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筆者認為,環保官員不該是隨意拋卻的治污祭品,要建立“大環保體制”,環境保護要由地方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統一指揮,承擔該承擔的責任,把環保指標完成情況與地方黨政領導職位變動直接掛鉤,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對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必須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不能出了問題,大事小事都由環保官員來“頂包受過”。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開動腦筋,多措并舉,積極調整財政和人事制度,保證基層環保機構的人力物力及其與上級機構的協調能力,解決環保部門的“后顧之憂”。
嚴的規定,需要嚴的落實,這樣規章制度才有生命力。環保法面前,任何企業都無特權,要嚴格執行新的環境保護法,不打一絲一毫的折扣,讓法律產生威懾力。習近平總書記曾說,“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不能手軟,不能下不為例”。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對污染行為采取“零容忍”,下定刮骨療傷的決心,重典治污,鐵腕執法、鐵面問責,強化執法手段和環境行政強制執行措施,不徇私情,讓新環保法的“利牙”真正咬向違法企業,對后期治污整改更要跟蹤問效,堅決杜絕污染廠家“死灰復燃”,依靠政府、企業和社會各個階層的合力支持、參與,迎來碧水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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