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1:04:1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檢察日報

據8月26日《湖北日報》報道,受了處分消極怠工,稱病休息工資照領……近來,受處分干部“在編不在崗、在崗不作為”現象引起干部群眾不滿。8月24日,湖北省委組織部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干部的管理。通知明確了受處分的三種情形,并要求在一個月內明確撤職降職干部的工作崗位,安排幫帶人了解其思想動態,幫助其重新做出實績。有關負責人強調,今后對“在編不在崗、在崗不作為”的受處分干部嚴肅追責。這份通知,與《公務員法》《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黨紀國法吻合,在網上也得到絕大多數網友的支持。
據統計,僅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有6428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全國范圍內,這個數字會更大。干部在受處分之后的表現,或許比受處分之前更受人關注,除了之前來自群眾和組織對工作的正常監督外,還有一些關注就是專門要看看,受了處分之后是不是能變好。
受了處分之后“消極怠工,稱病休息工資照領”,頂著這么多人關注的目光,還能這么做,說明問題不小。處理違犯黨紀國法干部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治病救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先要找到病因才能對癥下藥、預防再犯。消極怠工原因不外乎兩方面,一是對重新調整的工作崗位不滿意或難以勝任,以此逃避,二是對自己受到的處分不服氣,用這種方式表達不滿。
前一種情況,涉及工作態度或者工作能力,如果是因為工作能力和專長與新崗位不匹配才有了畏難情緒和難以作為,人事部門有責任本著人盡其用的原則來調整。也不排除有人當領導習慣了,突然被領導,落差一時難以消化的情況,如果只是一時難以消化,保不住周圍的人能耐著性子等等,如果時間長了仍順不過氣,占著位子不干事,那繼續依法依規追責處分,就是必然。因此,對受處分干部在新崗位上的業績考核必須定時定量,既要給機會和時間調整自我,又要謹防老領導做派長期影響服務群眾。
對第二種情況,有必要提到的是,有處分錯了或是處分不當的可能性,如果是這樣,通過正當的途徑申訴,是他正當的權益。組織部門應當敞開大門。如果證實處理無誤,就是因為背上“污點”,心理上過不了這坎,那繼續不服氣就極易讓新污點再出現。
受處分干部的日子不好過,這對那些沒受到處分的干部來說,是一個警鐘。但受處分并不等于否定了一切。受處分的干部仍然還是干部,保留了為人民服務的資格,起碼證明還有為民奉獻的價值和機會,理應珍惜;保留了為民服務的崗位,就意味著還有為民奉獻的義務和責任,消極怠工實屬不該。事已至此,自個兒生悶氣是當不好公仆的,破罐子破摔不是負責任的選擇。積極地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以為民服務的務實成績證實自己是個為民服務的好干部,才是上上簽。
相關內容推薦: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