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09:22:57 公務員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大河網

近年來,有的車主為了節省一定費用,“網約”拼車出行相繼出現。拼車是否合法,受到不少人關注。近日,在鄭州工作的王勇(化名)從永城老家返回鄭州。出發前,他在一個QQ群中發布拼車信息,稱是否有人一同拼車返鄭,有兩名女士回應。結果,兩名女士剛落座,就被執法人員攔住,王勇的車不但被扣,還要交納罰款。(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07版)
拼車合法嗎?一般來說,交管部門的認定依據是:交通部2000年發布《關于對營業性和非營業性運輸劃分問題的復函》(簡稱“復函”),以有否取酬來劃分經營性運輸將更加科學、更合適。換句話說,拼車不收錢,合法;收錢,非法。各地確實是這么做的,廣州運管部門就曾表示,哪怕乘客給了司機一包煙,都是被打擊的對象。
先不說復函的法律效力問題,營運的目的是為了利潤,運輸是司機的主要工作,營業行為具有連續性;拼車則不然,順帶捎一下路人而已,是偶發的民間自助行為,車主雖然收了錢,但不過是為了彌補一下過橋費、油費而已,并非為了營利。正因如此,今年年初,交通部就表示,鼓勵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拼車出行。今年全國兩會之時,交通部部長楊傳堂同樣說,鼓勵在節假日、通勤期間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順風車、拼車。
但是,動動嘴皮子簡單,說是“鼓勵”,但是官員表態灑下的些許陽光,不足以驅散拼車上班、回家路上的陰霾。畢竟,什么是營利,法律沒有給出清晰的界定。給個油錢,算不算非法營運呢?于是,地方執法部門仍不買賬,在“罰款經濟”的引誘下,仍然查得嚴、罰得狠。
民間有需求,只要需求是正當的,政府就應該正視,并給予規范、引導。現在,很多人都有私家車,很多人也面臨著出行難,兩者對接起來,不挺好的嗎?拼車,往小了說,車主和乘客雙贏;往大了說,可以緩解交通擁堵,減少污染。放眼世界,鼓勵拼車,好多國家走在了前面。交通部要是擔心規則不好制定,去學學別人的經驗,別坐著不動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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