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日前,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福建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任務分工方案》,調整黨政機關招錄務員的辦法。從2006年起,省直黨政機關和廈門市直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縣(市、區)、鄉(鎮)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將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福建同時規定,縣級機關補充公務員,選調生優先。選調生主要充實到農村鄉(鎮)和城市街道以及縣(市、區)法院、檢察院等基層單位。選調生在基層工作2至3年后,表現優秀的應及時選拔任用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和機關工作崗位。今后,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補充公務員,也應優先從選調生中選用。
為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福建省還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繳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到農村從事教育、醫療、農業技術推廣行業的,注冊資金允許3年內分期到資,最低注冊資本可放寬到3萬元。(記者 蔡小偉)
又訊:為了建立人才投身基層的導向機制,讓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有前途”,從明年起,陜西省將實行從基層選拔縣以上機關 公務員的制度,這也是該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中的一項主要內容。
今年,陜西將選派3920名大學生,到陜南、陜北5市各縣及關中5市10個艱苦地區試點縣的基層農村從醫、從教或從事農技服務。
陜西省人事廳廳長王緒剛介紹,人才投身基層的導向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制度:從明年起,縣級及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補充國家公務員,全部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招錄中遴選。從2008年起,縣以上法院、檢察院補充公務員,主要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法庭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選拔。從今年起,縣級以上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從招錄到鄉鎮、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選拔的比例不低于1/5,以后逐年提高,到2010年全部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選拔。
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對到鄉鎮以下從醫、從教和從事農技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執行轉正定級工資,到國家、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以下工作的本科生高定兩級工資,專科生高定一級工資,離開扶貧重點縣的,取消高定的工資。此外,陜西還建立起職稱評審導向機制,今后教育、衛生、涉農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農村基層工作服務經歷的優先。(記者 蔡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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