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0年從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考錄公務員的渠道,優化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從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考試錄用340名鄉鎮機關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包括以下人員:
(一)在我省鄉鎮所屬企業工作滿3年的在職人員;
(二)在我省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和縣(市、區)派駐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職人員;
(三)在我省鄉鎮機關工作滿3年的聘用人員。
計算工作年限截至2010年11月30日。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18至35周歲(1974年11月10日至1992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者只能報考本人目前工作所在縣(市、區)的鄉鎮。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含本人直系親屬或直系姻親為職位所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的)職位。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且已列為考察或擬錄用對象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二)網絡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6:00,網絡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期間登錄報考職位所在市指定的報名網站(請查閱附件2 ),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公告規定的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采取網上繳費確認或現場繳費確認的方式進行。開通網上繳費確認業務的市,實行網上繳費確認,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16∶00;未開通網上繳費確認業務的市,采用現場繳費確認方式,繳費確認時間為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6:00。未按期參加報名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9: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按政策可申請減免報名考務和體檢費用的人員,可與當地考務部門聯系,經考務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用的手續。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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