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太原市決定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29名鄉鎮公務員。8月20日,報名工作正式開始。
本次招考人數為29人,杏花嶺區、小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陽曲縣等6縣(市、區)的29個鄉鎮各招錄1人。報考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在職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且連續任職時間在3年以上,如連續任職時間不足3年,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時間與連續擔任村“兩委委員”時間合并計算不少于5年;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人或在任期內村級組織受到過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本人受到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本次考錄工作分為發布公告、推薦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和錄用、任前培訓7個步驟,報名工作將持續到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