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4 11:45:40 社區工作者考試 http://www.bcdbw.cc/shehui/ 文章來源:西烏旗總工會
【導讀】華圖社區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西烏旗總工會發布:2023年內蒙古巴彥淖爾西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4名,按照盟工會統一安排,為進一步充實工會工作力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精神,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按照盟工會統一安排,為進一步充實工會工作力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精神,西烏旗總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錄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招考、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通過考試方式擇優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
二、招錄崗位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1名,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3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是指由地方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和管理,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人員。(詳見附件1、附件2崗位表)
三、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生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西烏旗戶籍(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戶口已遷入西烏珠穆沁旗);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團結協作和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不含)至2005年7月30日(含)期間出生的;
4.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與招錄崗位相符合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崗位表);
5.熱愛工會工作和群眾工作,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能力;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有關工作任務。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報名網址:
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04
開始報名時進入網址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8月20日8:30至8月24日17:30,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8月20日8:30至8月25日17:30(8月24日17:30至8月25日17:30,期間不能新增報名,未審核通過人員可修改信息)。請報名人員盡早報名,以便留足修改、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的時間。
2.報考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數碼彩照。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就讀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業經歷(起止年、月,待業) 。對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大學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3.報考人員須用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的準考證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領取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5.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錄簡章和崗位招錄條件,報考人員須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填報信息錯誤,如在填寫所學專業一欄時未按照畢業證完整正確填寫,導致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核未通過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上傳照片導致無法資格初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考試設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聘用人員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
3.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的,即確認完成報名。
4.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于8月30日-9月1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溫馨提示:考生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 |
![]() |
| 社區招錄試題大盤點 | 【公基+社區】決勝班 |
(三)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
2.筆試時間、地點:2023年9月2日上午9:00—11:00,筆試考點設在西烏旗,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等。
4.筆試形式: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5.筆試試卷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將在“西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
7.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采取筆試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8.本次招錄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資格復審
1.每個崗位應聘人員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錄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西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攜帶的證件或證明如下:《報名表》(一式兩份);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檢
1.每個崗位報考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錄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察
考生通過體檢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參照《事業編制人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西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招錄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該職位報考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對公示無異議者,西烏旗總工會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依法與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聘用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制,不轉正,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錄工作由西烏旗紀委監委派駐旗總工會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報盟工會備案。
(二)公開招錄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三)為強化考生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錄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考生誠信檔案。
(四)對違反公開考試招錄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考生,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次公開招錄簡章及相關信息在西烏旗總工會微信公眾平臺同時發布。
(八)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0479--3529331,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13947980350
附件:
1.《2023年西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崗位表》
2.《2023年西烏旗總工會公開招錄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崗位表》
貼心微信客服
Q群福利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