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4 10:42:35 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福建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福建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發布:2016年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為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 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工作任務
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5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服務。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原省公務員局、省民政廳、共青團福建省委《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30號)要求,實施市級“三支一扶”計劃。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為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貢獻力量。
各級“三支一扶”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各校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三支一扶”網絡招募系統(以下簡稱招募系統,網址:http://www.fjbys.gov.cn /szyf/)建立鏈接。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6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敬業奉獻,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五、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征集(2月22日前)
1、1月25日前,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過招募系統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計生和水利)、衛生、扶貧及勞動保障事務所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報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辦。
2、2月22日前,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對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完整、準確、詳實后,通過招募系統報省“三支一扶”辦。平潭綜合實驗區完成崗位征集和審核后直接報省“三支一扶”辦。
(二)指標分解及崗位發布(2月23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地崗位征集、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和政策落實等情況,研究下達2016年各地招募計劃指標。
2、按照分解確定的指標和一人一崗的原則,省“三支一扶”辦對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匯總審核,報經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向社會發布招募崗位信息。
(三)組織報名(3月18日—4月8日)
1、報名時間。3月18日8:00至4月8日24:00。
2、報名方式。依托公共網招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招募系統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后,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網上詳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四)審查考核(4月8日—4月29日)
1、資格審查。報名同期,由相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招募系統反饋給報名人員。畢業生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
2、院?己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的考核,由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可登錄招募系統查詢,下同),登錄招募系統進行。具體步驟:一是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簡歷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考核意見;二是給高校畢業生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相關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9日前分別寄送至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執行。具體步驟:一是由報名高校畢業生登錄招募系統下載《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打印本人報名簡歷,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二是高校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加蓋公章后,在4月29日之前寄送或傳真至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由設區市“三支一扶”辦統一審核并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一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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