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11:31:0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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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寧縣事業單位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長寧縣事業單位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結合工作需要,長寧縣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過程中的有關事項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s://www.ybrsks.com.cn/#/)及時公告。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公開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長寧縣事業單位附件2: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中,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長寧縣事業單位附件2: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的第一日。
2.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尚處于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長寧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共計招聘21名。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名額、條件等詳見《長寧縣事業單位附件2: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考者將報名資料交到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寧縣長寧鎮澤鴻路二段534號)3樓310辦公室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工作日下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視為無效報名。
溫馨提示:現場報名前請廣大考生可先電話咨詢所學專業等條件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咨詢電話:0831-4623001、4622564
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二)報名材料
1.《長寧縣事業單位附件4:202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本人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學信網學籍(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相關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含輔修專業)。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
其中,屬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資格審查時不需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現場報名需提交上述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收復印件)。考生本人不能親自到場提交相關材料的,可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受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
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考察的復核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確定。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考試
本次招聘的崗位中,同一個崗位若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人數大于30人的,需先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該崗位招聘人數1:10的比例(如與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考生則一并)進入面試;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30人的,直接進行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單》,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所有考生的面試成績及排名在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其他相關說明
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其中,對于報名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且須有評審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后,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其中:202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后,再安排體檢。
(二)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懷孕考生參加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在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綜合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關于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宜人社辦發〔2021〕143號)等規定,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綜合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綜合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綜合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應聘人員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專業、面試成績、崗位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通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部屬公費師范生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其中,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人事)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因未獲錄(聘)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招聘,本次報考單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單位憑組織、人社部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按照公告規定執行。
被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待遇
(一)聘用人員符合《中共長寧縣委辦公室 長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辦法》(長辦〔2017〕64號)規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外,還可享受規定的政策優惠待遇(如以后有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二)聘用人員在最低服務期限內禁止調(流)動,如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同意辭聘的,需按聘用合同繳納違約金。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監督電話:0831-4620925。
十一、特別提示
(一)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本公告發布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綜合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二、本公告由中共長寧縣委組織部、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長寧縣委組織部:0831-4628953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1-4623001、4622564
長寧縣衛生健康局:0831-4622715
長寧縣教育和體育局:0831-4622523
中共長寧縣委組織部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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