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面試熱點,公務員,皇家一號,公務員面試熱點
集黃賭毒于一體的鄭州“皇家一號”,曾經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2013年,公安機關通過派遣異地警力,對“皇家一號”采取突然行動。目前,充當“皇家一號”系列案保護傘的155名政法干警,也得到應有處罰。涉嫌違法的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原副處級干部姚天立等3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新京報劉雪松:從已知的查處結果看,能夠為“皇家一號”起關鍵保護作用的,應該是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但直接操作保護,卻離不開不同層級、不同角色的政法干警。這與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的塌方式腐敗,是同一個道理。“皇家一號”的保護鏈條能夠構成,是執法權力的監管、監督程序的設計等方面的疏漏。事實證明,權力越集中、變現機會越多的部門,越是應該有一套制度的“籠子”設計,否則便很容易在權力之間構成“命運共同體”。然而,在“皇家一號”系列案所涉的多達155名政法干警中,權力不僅沒有形成相互監督的碰撞與沖突,反而心照不宣,相安無事,在利益的勾兌中各取所得。所以在這個案例當中,真正沉重的教訓,也許不是這些涉案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蛻變得太快,而是對于權力監管的制度“籠子”如何才能真正形成。
@羊城晚報閱盡:一家涉黃會所竟然將155名政法干警拉下水,這是怎樣的恥辱紀錄!據稱,其中不少人曾是警界“精英”,多次立功受獎。作為法律衛士,他們不但沒站穩立場,反倒為違法犯罪“站臺”,個中的警示確實令人深思。皇家一號案暴露出一些地方執法隊伍的淪陷,已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案情顯示,違法經營者不只是培植單個的“保護傘”,而且編織起從省廳到市局再到分局、派出所等上下配合的巨大“保護網”。某些執法者也從被動受賄,漸漸發展為主動伸手索賄,再到參股的非法經營中,結果淪為違法犯罪者的同伙。正因為此,皇家一號歷經多次掃黃打擊都屹立不倒,最終河南省公安廳從外地抽調千余干警異地執法,才最終鏟除這個社會毒瘤。
@人民網蔣萌:武長順、宋建國、周廷欣,這些人落馬的緣由雖有差異,但共同點都是執法犯法。如果執法者本身就是違法者,甚至還要充當犯罪分子的保護傘,不光會嚴重妨礙執法公正,還會傷害法治在公眾心目中的公信力。這些人的覆滅固然印證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他們打造的“違法網絡”也曾深深傷害社會的正常秩序。執法者同樣需要接受監督,這種監督也當更為嚴格。鑒于屬地監督容易受到本地的干擾,是否可以考慮更多地開展異地交叉監督?公、檢、法本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但現實中,這三方也可能陷入兄弟部門彼此抹不開面子的狀況。在“皇家一號”等一些案例中,警察違法犯罪,地方主政領導也脫不了干系,有時候還涉及權力干預司法、“權大于法”。所以,執法犯法是一個“綜合癥”,需要綜合治理。限權、管權、全方位監督一樣都不能少。
華圖解析:想必大家依稀還記得,在2010年5月11日晚,朝陽警方會同工商、文委等部門,突擊檢查了“北京最牛夜總會”,并勒令其停業整頓6個月,而如今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的“皇家一號”也被查處,可謂體現了相關部門對于“黃賭毒”的嚴厲打擊,然而,在查處行動開始后,“皇家一號”一名執行董事面對異地警察聲稱,“我保證你們怎么抓的,怎么給我放回來”。“皇家一號”的底氣從何而來?當然是當地一些政法官員為它撐起的一頂頂保護傘。
如今,皇家一號背后的“保護傘”大白于天下。據公布的數據來看,有155名政法干警受到查處,其中“帶長”民警124名,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等32人被追究刑責。據了解,這些政法隊伍的官員,按照職務高低、權力大小,接受“皇家一號”的“犒勞”。它呈現給社會的不僅是普通意義上的執法玩法,更是執法權力通過濫用與變現,在群體性狀態下的超然默契。
可以說,“皇家一號”的保護鏈條能夠構成,是執法權力的監管、監督程序的設計等方面的疏漏。其實,執法者犯法是最為可怕的。當貓不捉鼠,反而與鼠串通、沆瀣一氣,社會豈有公平正義可言?“保護傘”問題映照出一些執法者價值觀混亂、唯利是圖,缺乏起碼的道德和法律底線,為滿足私欲,不惜濫用手中權力,從而蛻變為被執法對象。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日前在全國兩會上表示,2016年,對已經巡視過的單位要殺“回馬槍”。這輪巡視“回頭看”明確在遼寧、安徽、山東、湖南4個省進行,這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還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