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7-03-3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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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一條“護士怒斥醫托”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值班護士發現“醫托”后大聲呵斥:病人都哭了,你還騙人錢!然后抓住“醫托”的手,并聯系保安將其帶走。很多網友稱這位護士為俠女,“為大俠點贊”——據3月29日《現代快報》報道,此事3月26日發生在江蘇南京市婦幼保健院。

模擬題
對于“醫托”的問題,你有什么解決之道?
【現狀解讀】
醫托就是醫療騙子,經常出沒于醫院掛號處、醫院大門附近、地鐵口、火車站、汽車站、各大網絡論壇、健康交流網站、正規醫院及周邊旅館的人,他們用欺騙的方法引誘患者及家屬誤入歧途,把患者騙到一些無醫療資格的小診所去看病,對患者進行恐嚇、敲詐,甚至搶奪財物。
“醫托”托人有幾種手段,有的會和患者打招呼套近乎,讓人放松警惕,之后再現身說法,聲稱自己或是親屬也有類似病,是在某某地方治好的,言語懇切,不由得你不信。也有些“醫托”往往會說諸如掛不上專家號、今天這位專家休息、專家在別的地方坐診等等謊言欺騙就診患者。
“醫托”不但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權益,患者在上當受騙后不僅經濟上受到損失,還延誤了病情。同時,對正規醫療機構名譽造成了損害。“‘醫托’無孔不入,十分猖獗,甚至有“醫托”穿上白大衣肆無忌憚在醫院內堂而皇之行騙。”齊衛東說,為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醫院多舉措防范“醫托”,安保部門加強了巡邏,在門診大屏幕等醒目位置滾動播放警示提示等,以正確引導患者就醫。
近年來,一些地方“醫托”現象愈演愈烈,關鍵原因在于法律法規中缺乏制約條文,沒辦法對“醫托”進行有力的處罰。一個尷尬的悖論是,幾乎在每個大城市的大醫院附近,都有醫托出沒,但翻遍現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卻找不到明確打擊醫托的支撐。
早在1998年,原衛生部、公安部就聯合下發《關于清理整頓非法醫療機構、嚴厲打擊“醫托”違法行為活動的通知》,對查獲的充當“醫托”行騙的違法人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9條和第23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然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針對的是“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醫托”的危害顯然不僅是擾亂醫院秩序,更在于使病人遭受經濟損失,甚至可能延誤疾病診治。而警告、拘留、罰款的治安處罰,恐怕難以讓“醫托”有所忌憚。
【參考分析】
目前,我國刑法已經將票販子入刑,但號販子、醫托尚未入刑。對查獲的充當“醫托”行騙的違法人員,目前仍多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不難看出,這樣的行政處罰較之實施醫托、藥托行為所獲得的收益,違法成本太低,難以起到威懾作用,使得很多醫托、藥托在被處罰后又重操舊業。
俠女護士所在的醫院表示,他們建立了“醫托簡譜庫”,保安對照照片驅趕。不過,醫院抓到醫托只能“罰寫”保證書,有人一天寫82份。醫院無奈吐槽,打擊醫托手段太有限。監管部門一直在打擊,但具有中國特色的醫托現象依然興盛,充分的表明了現在法律作用的缺失,這才是其中的重點。
不過,同樣的,優質醫療資源的短缺也是其中的一個根本原因。正是因為“看病難”,所以才給了醫托們生存的空間,也給了他們鉆空子的機會。
【提出對策】
法律懲治的缺位,愈發讓一些“醫托”有恃無恐,有的前腳從派出所出來,后腳就重操舊業。醫院對此也是束手無策,俠女護士所在的南京市婦幼保健院,曾現場抓獲一名“醫托”,其一天內寫下了82份保證書,卻照來不誤。
這就表明,缺乏有效的法律懲治是醫托猖獗的根本原因,只有健全的法律手段,才是能夠警醒他們的最有力的方式。
“醫托”鉆的是法律空子,治理“醫托”就必須填補法律漏洞。近年地方兩會上,代表委員呼吁立法打擊“醫托”的呼聲日漸高漲,有關部門需要盡快將其提上日程,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同時,對于雇用“醫托”的醫療機構也應追究責任,將其納入違法失信“黑名單”,情節嚴重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源頭鏟除“醫托”賴以生存的土壤。
當然,現在對于醫院資源的整合依然在持續進行中,想來隨著醫院更合理、規范的調整之后,優質醫療資源更加充分之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給予這些醫托一些打擊。
只有更完善的法律,才能從根源上解決醫托問題,也才能讓大眾有更好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