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20-03-0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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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新春,口罩成為最緊俏的年貨,作為抗擊疫情的必備品,一些不良的商家瞄準了這一需求,借機漲價斂財,哄抬物價。這些不良商家的行為,嚴重擾亂的市場秩序,可能涉嫌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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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于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第三條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用于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用于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系前款規定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并有償使用的,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第六條 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二)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單位散布虛假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依法應當由其他主管機關查處的,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提出依法處罰的建議,有關主管機關應當依法處罰。
第十四條 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宏觀調控
(一)提出
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提出。
(二)含義
宏觀調控是國家運用計劃、法規、政策、道德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經濟關系進行干預和調整,把微觀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宏觀發展軌道,及時糾正經濟運行中的偏離宏觀目標的傾向,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三)調控原因
1.市場調節不是萬能的。有些領域不能讓市場來調節,有些領域不能依靠市場來調節。
2.即使在市場調節可以廣泛發揮作用的領域,市場也存在著固有的弱點和缺陷,包括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
3.宏觀調控有利于幫助人們認識市場的弱點和缺陷,保證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調控目標
1.促進經濟增長;
2.增加就業;
3.穩定物價;
4.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五)調控領域
1.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
凡是涉及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就是宏觀經濟調控法要監管、調整的問題。另外,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或者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也是宏觀經濟調控法所要干預的領域。
2.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
將宏觀經濟調控界定在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體現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愿意進入的領域。
對私人的力量不愿意進入的或者單個私人的力量難以辦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進入或者以適當的方式促成私人進入。
(六)基本原則
1.國家統一決策原則;
2.社會經濟發展總體平衡原則;
3.協調原則;
4.引導鼓勵原則;
5.預期原則。
(七)基本方法
1.頒布實施宏觀經濟調控基本法律;
2.制定臨時措施法;
3.頒布指引性政策和實施優惠政策;
4.提供信息服務和勸導服務;
5.懲罰違法行為予以糾偏。
(八)調控手段
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1.經濟手段包括財政政策和計劃,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
2.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
3.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