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華圖教育發布:黃山市08年招募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公告,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農村基層從事“
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皖人發〔2008〕44號)和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辦發〔2008〕82號)精神,現就全市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計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計劃
今年省下達我市招募計劃46名,其中屯溪區4名、黃山區6名、徽州區4名、歙縣10名、休寧縣8名、黟縣6名,祁門縣8名。(具體職位見附表)
二、招募對象
本市生源或者本市范圍內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應屆及2006年以后畢業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其中本科以上放開接納,不受地域限制)。
三、招募程序
(一)報名。全市報名時間為8月8-10日,報名地點為各區縣人事局。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考試費45元/科。
(二)考試。省人事廳統一命題、制卷。市人事局統一印制、發放準考證、集中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8月31日。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職業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能力。《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識、黨的建設、法律知識、鄉鎮行政管理、鄉鎮經濟管理、鄉鎮機關公文寫作、省情等。
(三)考核體檢。9月中旬,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對考試合格的畢業生進行考核。9月下旬,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體檢,按照《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健康標準》(見附件)執行。
(三)審核確認。9月底前,各區縣“三支一扶”辦對考核體檢合格的畢業生根據計劃、條件進行審核后報市“三支一扶”辦確認。
(四)培訓上崗。10月初,由市統一組織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基層工作方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鄉鎮共青團等工作業務;省情、市情、縣情及當地民情、民風、民俗;擬服務單位的基本情況和開展工作的具體要求等。10月份,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縣區“三支一扶”辦要會同各接收單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工作、生活安排。
四、有關待遇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大學生在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生活補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交通補貼每年200元/人。同時,由省“三支一扶”辦指定保險公司統一為畢業生辦理住院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省“三支一扶”辦將指定銀行為畢業生辦理銀行卡,將生活、交通補貼費全額劃撥到畢業生個人銀行卡。從2008年10月起,省財政適當提高“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標準。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增發適當的生活補貼。
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高校畢業生,鄉鎮基層事業單位有編制、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可直接補充進入原服務單位。縣及縣以上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進行公開招聘,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程序審核后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對服務期滿考核為優秀等次或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的“三支一扶” 高校畢業生,可破格免試直接聘用。“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縣及縣以上機關公務員,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今后鄉鎮機關招錄公務員時,可拿出一定比例的數額面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考。各級人事、勞動保障、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充分挖掘本系統就業崗位,積極吸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凡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中到國家與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或貧困鄉鎮基層工作,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年度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逐年按規定的比例代為償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創業、領辦、創辦經濟實體和企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服務期滿并已落實工作單位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其戶口、檔案原則上隨工作需要流動。暫未就業的,戶口轉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轉至戶籍所在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免費代理。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把自主擇業“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作為開展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采取登記、培訓、推薦等方式,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發揮市場機制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
中共黃山市委組織部 黃山市人事局
黃山市公安局 黃山市教育局
黃山市財政局 黃山市農委
黃山市衛生局 黃山市扶貧辦
共青團黃山市委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
計劃健康標準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留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均不能參加: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響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由各市“三支一扶”辦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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