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錄
賬號登錄
記住我
事業(yè)單位公眾號
事業(yè)單位微博
事業(yè)單位備考群
事業(yè)單位今日頭條
國企公眾號
三支一扶公眾號
社區(qū)工作者公眾號
社工師公眾號
2021-01-05 17:51:03 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wǎng) http://www.bcdbw.cc/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wǎng)華圖教育發(fā)布:單選題:張某在商場以“手機沒電,聯(lián)系不上家人”為由借得顧客趙某的高檔手機一部,佯裝打電話向商場門口移動,出門后拔足狂奔,,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張某在商場以“手機沒電,聯(lián)系不上家人”為由借得顧客趙某的高檔手機一部,佯裝打電話向商場門口移動,出門后拔足狂奔,趙某雖有警覺但為時已晚,未能追上。張某的行為構成:
A.搶劫罪
B.搶奪罪
C.詐騙罪
D.盜竊罪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占有的數(shù)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題干中,張某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手機,向他人借得手機,然后趁他人不注意時逃走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但是,本題明確說趙某已經(jīng)有所警覺,然后對著甲猛追未果,這種行為就不能再認定為盜竊罪,而應當認定為搶奪罪。B項正確。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
A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張某并沒有構成搶劫罪。A項與題意不符,不當選。
C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張某并沒有構成詐騙罪。C項與題意不符,不當選。
D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張某并沒有構成盜竊罪。D項與題意不符,不當選。
考點
法律
刑法
刑法分則
| 公告搶先知 | 一對一咨詢 | ||
![]() |
關注華圖三支一扶社區(qū)考試網(wǎng) |
![]() |
及時了解本地考情 |
| 各地區(qū)公告搶先看 | 免費領取備考資料 | ||
| 專業(yè)客服為您答疑 | 咨詢上岸課程 | ||
關注公眾號
面對面咨詢
上一篇:單選題:1997年刑法典頒布不久就遇到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國內騙購外匯的行為呈爆發(fā)態(tài)勢,刑法增設了“騙購外匯罪”。對
下一篇:單選題:16歲的中學生高某在校門附近的小巷內搶劫一路過女生的錢包,搶到后,突然發(fā)現(xiàn)該女生是自己的小學同學,于是立刻將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