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14:00:04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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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省直屬(部門所屬)及中央駐瓊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等相關規定,2026年上半年,海南省省直屬(部門所屬)及中央駐瓊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時已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必要時應征得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報名結束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9.稅務系統不得報考的其他條件:
(1)曾經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人員;(4)在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近三年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人員;(6)現役軍人、定向生、委培生。
二、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招聘計劃崗位及改報崗位等事項;筆試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發布,其他招聘環節具體事宜由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發布。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關注上述信息發布渠道,及時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有疑問時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因個人原因錯過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在附件1查詢招聘崗位信息。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2月2日8:00至2月8日17:00。
報考人員登錄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Idh(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按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報名,且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報考人員要合理安排報名時間,及時填寫、提交并確認報名信息,避免網絡擁堵等情況影響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無法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崗位計劃表所列咨詢電話聯系。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三)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2月2日至2月10日。
各招聘單位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在網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后尚未進行資格審查或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未確認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2月8日17:00前在網上改報其他崗位。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視情況核減崗位招聘人員或取消招聘計劃。
“省直屬(部門所屬)及中央駐瓊事業單位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招聘計劃崗位及改報崗位”的公告于2月11日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發布。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按規定改報其他崗位,其他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及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考生,不得再改報或補報。
改報崗位時間:2026年2月12日8:00至17:00。
改報崗位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2月12日8:00至22:00。
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崗位的,視為放棄報考。網上改報與資格審查同日進行,請報考人員及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已核減招聘人數的崗位,不因本環節再調整已報名該崗位人數。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26年3月23日至3月28日。
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請出具派出所開出的有效臨時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
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查等環節的重要憑證,請報考人員務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范圍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為準(詳見附件2)。
每科目分值滿分均為150分。
1.綜合管理類(A類)考試安排如下: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2.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考試安排如下: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C、D、E類)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B、C、D、E類)
3.考試方式:公共科目筆試的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考試當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場。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試的答題卡及所有發放的資料。
4.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2026年5月上旬,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或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具體時間以報名系統為準。報考人員對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成績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省人事考試服務中心申請成績復核。其他情形原則上不接受復核。
6.本次招聘各招聘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各招聘用人單位根據考試的科目、招聘崗位需求合理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各招聘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7.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各招聘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具體比例見附件1,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2.資格復審。在確定面試人選之前,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及有關證件(證書)原件,經各招聘用人單位審核無誤方可面試。與我省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原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未能在各招聘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的,或報名信息填寫虛假的,各招聘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聲明。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需要遞補面試人選的,各招聘用人單位可從筆試合格人選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三天公布。
3.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由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發布,各崗位面試形式以招聘公告為準。面試公告公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4.組織實施。面試組織工作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瓊人社規〔2025〕10號)組織實施。結構化面試、試講、實操、專業能力測試等的滿分均為100分。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各項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形式由各招聘用人單位自行確定。
綜合成績由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發布。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應聘人員。
(二)體檢: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由各招聘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各招聘用人單位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第三十九條規定執行。
(三)考察:招聘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聲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可在應聘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官網發布。
六、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各招聘用人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官網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各招聘用人單位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各招聘用人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各招聘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官網發布。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應及時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各招聘用人單位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經核準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各招聘用人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各招聘用人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擬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限內報到的,各招聘用人單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可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三)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九、相關事項提醒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注意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各招聘用人單位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假借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或授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招聘無關。
(五)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各招聘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
2.海南省人事考試服務中心:0898-6535007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聯系方式
(一)崗位條件、資格審查咨詢:各招聘用人單位(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咨詢電話:0898-65350071、0898-65350072(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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