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拒收現金
【背景事件】
24日下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到,強化支付市場監管,加大對拒收現金、拒絕銀行卡支付等歧視行為的整改整治力度。
《通知》明確,在政策引導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有效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讓廣大老年人更好地適應并融入智慧社會。到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推動各項傳統服務兜底保障到位,抓緊出臺實施一批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最迫切問題的有效措施,切實滿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到2021年底前,圍繞老年人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推動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務更加普遍,傳統服務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便捷性不斷提高,線上線下服務更加高效協同,解決老年人面臨的“數字鴻溝”問題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觀點】
同理,這樣的政策實施早在2017年就有類似的。下面是關于新華社對拒收現金的一段評述。
國家的中央銀行所依法發行的人民幣,就應該在中國境內暢通無阻地通用,這是國家主權的象征。可以說,拒收現金不僅是侵害消費者權益,更是給人民幣背后的國家主權權威性帶來沖擊
手機支付的便捷性不僅大大提升消費者的用戶體驗,也潛移默化地改變著商家的結算方式。目前,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線下商鋪接入多種多樣的掃碼支付和刷卡支付設備,有的甚至拒絕接受現金支付方式。一時間,“拒收現金”是否違法的問題被廣泛熱議。
對于“拒收現金”是否違法,有觀點認為:除了紙幣和硬幣,人民幣越來越體現為電子貨幣,“拒收現金”只是拒絕一種支付方式,不等于“拒絕人民幣”。對此觀點,筆者不敢茍同。
誠然,電子支付給消費者與商家都帶來便利,但電子支付僅僅只是讓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多了一種選擇。我們必須意識到,在當下,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會使用電子支付手段,或者并沒有形成電子支付的交易習慣。如果商家都可以拒收現金,那么,這些人顯然就要被排除在市場之外。
顯而易見,商家并沒有強制消費者必須使用某種支付方式或者排除其使用某種支付方式的權利。相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商家拒收現金,實際上是在剝奪現金交易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這是對現金交易消費者的赤裸裸歧視。
或許有人會提出質疑,在網上購物、網上約車等線上交易領域,商家是否能夠拒收現金呢?筆者以為,即便在線上交易領域,商家也沒有拒收現金的權利。但基于在該領域業已形成電子支付的交易習慣,如果真有較真的消費者堅持要使用現金,商家不能直接拒絕,但因消費者堅持使用現金所產生的不必要成本與費用則須由其負擔。通過充分的選擇權與合理的成本分配機制等市場手段,讓消費者自行合理選擇支付方式,商家責無旁貸。
總之,我們必須分清“鼓勵電子支付”與“拒收現金”這兩個概念,只有在充分尊重消費者選擇權基礎上的支付方式變革,才是對消費者與國家有益的變革。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現在,我國大部分群眾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現了中等收入群體,也出現了高收入群體,但還存在大量低收入群眾。真正要幫助的,還是低收入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