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9 14:39:01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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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頂尖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學科特區人才引進條件及崗位職責.doc
貴州大學創建于1902年,歷經貴州大學堂、省立貴州大學、國立貴州農工學院、國立貴州大學等時期,1950年10月定名為貴州大學。1951年11月,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貴州大學”校名。1997年8月,與貴州農學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與貴州工業大學合并。歷經120余年的建設發展,先后成為國家“211工程”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貴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做強貴州大學”,同年11月貴州省教育廳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強貴州大學的實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國特色、世界水平、貴州需求”的要求,把貴州大學建成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綜合性高水平大學;2023年,貴州省委、省政府決定“集中力量做強貴州大學”,引領和帶動貴州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學校也是首批“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屆“全國文明校園”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4645.83畝,另有教學實驗農場1181.26畝。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文學、歷史學、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及交叉學科13類。
學校現有世界一流建設學科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部省合建高校服務地方特色產業學科群2個、國內一流建設學科11個、區域一流建設學科10個;ESI全球前1%學科10個;“雙萬計劃”一流專業總數84個,其中國家級5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2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8個。學校現有中國工程院院士等頂尖人才7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等領軍人才49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等拔尖人才35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23人;國務院學科評議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員3人;貴州省委重點聯系專家25人、聯系專家89人;有連續6年入選全球“高被引科學家”名錄1人;入選Elsevier“中國高被引學者”榜單3人。學校現有全國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級“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部級以上科研平臺34個,省級科研平臺8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0個;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3個、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個、全國優秀教師1人;國家級教學平臺39個和教學團隊2個;教育部課程思政示范課教學名師2人和教學團隊2個、全國高校思政課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教學團隊11個、省級“金師”(教學名師)77人;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教學團隊14個和教學名師14人、貴州省高校思政課名師工作室2個。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引進高層次人才10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貴州大學2025-2026年高層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具體引進條件崗位職責詳見《頂尖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一流學科特區人才引進條件及崗位職責》(附件2)。
頂尖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或經校學術委員會認定為業績優秀的高層次人才及人才團隊可按程序采用“一事一議”方式引進;不符合附件1、附件2中引才條件,但用人單位認定業績優秀的高層次人才,提請學校黨委審議同意報名的,按程序引進。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五)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含科學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t.guizhou.gov.cn/)、貴州大學官網(https://www.gzu.edu.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報名,應聘人員需將以下材料發送至所報單位指定郵箱(附件3)。需求人數招滿后不再繼續接受報名。
1.《貴州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申請表》(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5、2026年應屆博士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載明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在讀證明,留學人員須提供能夠證明本人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佐證材料。
4.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5.在職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的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
6.報考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崗位,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的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7.應聘人員專業名稱與公布專業不一致,但研究方向與需求專業相一致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能體現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業績材料(一般應為博士學位論文、讀博至今在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的相關文章等)。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佐證材料結合崗位專業要求組織開展論證,論證結果不通過的,資格審核不通過。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文章署名要求:除在CNS期刊發表的論文外的各類成果,僅認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如是通訊作者,第一作者原則上應為本人指導的研究生);人文社會科學類以導師一作(本人排名第二)發表的論文可作為佐證材料。
(三)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無效證明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用人單位按照“成熟一批、面試一批”的原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分批分期面試。面試成績未達到80分(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或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在用人單位網站公布。
(五)資格復審
用人單位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將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相關材料提交學校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應聘人員名單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六)學校審定
資格復審通過應聘人員按照學校引才流程進入審議、答辯環節,審議、答辯通過人員由人事處提交學校審定,審定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節。審定通過應聘人員名單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經學校黨委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25、2026年應屆博士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截至考察環節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0.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的人員;
11.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2.存在實施虐待,故意傷害,強奸,猥褻,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
1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招聘結果
經面試、學校審定、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貴州大學官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學校有權解除聘用關系。
五、其他說明
(一)所有獲聘人員須服從學校崗位管理相關規定及要求。
(二)獲聘人員定崗在專業技術八級崗,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博士,按相關規定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
(三)社會保險、公積金等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按照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復的工資對應標準進行繳納。
(四)貴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五)應聘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應聘人員應聘以下崗位應主動申報與校內相關人員的親屬關系、師生關系: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崗位。
(六)相關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公開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紀律要求,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七)應聘人員須按照學校要求提供應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無效證明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
(八)聯系電話:0851-88292297 88291959
監督電話:0851-88292118
聯系時間: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定事宜,由貴州大學商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本方案由貴州大學負責解釋。
貴 州 大 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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