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未知2022-12-26 10:19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正如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所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批注】以習總書記的話引入。十年來,我國從環境立法、執法、司法多個維度,全面構筑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石。【批注】中心論點。
革新理念,完善生態文明立法體系。【批注】分論點1。黨的十八大后,環境保護法修訂拉開了我國環境立法更新迭代的帷幕。從傳統“命令控制”型立法轉向體現綠色發展理念與多元治理理念的新型環境立法,一場革新正悄然發生。面對立法層面關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孰重孰輕的“靈魂之問”,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成為最終解答。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通過“生態文明建設立法目的+環境保護國家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新平衡觀+保護優先基本原則+若干制度+違法責任”的全新立法思路,“牽頭”宣示并貫徹了生態文明理念。【批注】列舉我國環境保護法修訂的背景,屬于事實論證。
十年來,我國環境保護立法堅持推動多元主體參與,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注入活力。【批注】分論點2。環境保護法等法律賦予行政機關更強有力的環境執法手段,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及其問責機制。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等相關法律和綠色金融、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鼓勵性、保障性制度的出臺,進一步激發了市場主體參與環境保護的活力。環境保護法首次確立“公眾參與”為基本法律原則,并新增“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專章,后續還以環境信息公開等公眾參與配套制度對其不斷進行完善,這為社會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了制度支撐。以環境保護法為統率,以污染防治、資源保護、生態保護等領域單行法和配套法規規章為基干的生態文明立法體系已初顯其完善之規模。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等法律的頒布,也一次次成為新領域、新類型立法課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環境立法的創新與完善中,生態文明建設有了堅實的法治根基。【批注】列舉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推動多元主體參與方面的內容,屬于事實論證。
迎難創新,嚴守生態文明執法原則。【批注】分論點3。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需要創新環境執法手段,優化執法措施。過去十年,我國積極推進環境執法體制改革,強化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常態化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及旨在強化行政執法的四個配套辦法,為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了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和環保拘留等“鋼牙利齒”,助力最嚴格環境執法原則的有效落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探索中自我發展,“督政”和“督企”并舉,為環境執法的強化提供了監督保障。【批注】列舉我國為推動生態文明嚴格執法所采取的措施,屬于事實論證。
能動有度,創建生態文明司法格局。【批注】分論點4。恪守法治基本框架的司法能動必將有助于實現生態文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環境司法體制、機制加速改革。人民法院著力構建中國特色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涵蓋四級法院的專門化審判組織架構基本建成。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理模式,將環境保護理念貫穿到審判全領域、全過程。【批注】列舉我國推動生態文明司法所做出的努力,屬于事實論證。
十年來,司法部門先后出臺了多個關于環境公益訴訟的司法解釋、工作規范、指導性案例等,從證據收集、舉證責任分配、釋明權行使等多個方面,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的特殊運行規則,回答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開展的管轄、舉證、責任承擔等關鍵問題,厘清了與環境公益訴訟的銜接規則。過去十年間,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96.5萬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58萬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35件,切實維護了環境公益事業。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并立的司法格局也正式形成,有力遏制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探索構建起更全面、嚴密的生態文明司法規則體系。【批注】列舉我國司法部門為推動生態文明司法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績,從事實角度論證了分論點4。
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繼往開來、時不我待——讓我們總結好十年環境法治建設經驗,喜迎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為生態文明法治建設譜寫華麗新章。【批注】結尾表達美好期待。

(文章來源:《光明論壇》,有修改)
材料小結
1.核心內容:依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2.理論總結: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正如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所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十年來,我國從環境立法、執法、司法多個維度,全面構筑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夯實了制度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