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陜西分院2021-05-2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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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某短視頻平臺電商賬號發布違規處罰通知,宣布封禁“網紅”殷某賬號。同一天,另一家網絡平臺也宣布對殷某的賬號進行封禁,而據網友爆料,他的賬號在一家平臺上被封日期達到23萬天,也就是630年。平臺封號長達630年,這無異于判了“死刑”。在當今這個網絡社會,人人都有權利成為網紅,但要想成為網紅不是無底線地去博眼球,不是罔顧社會規則和公序良俗,不是向社會釋放負能量。網絡非法外之地,有底線也有紅線,無底線刷流量終會“社會性死亡”。

原因分析
網絡的匿名性使得管理困難,也難以形成道德約束。匿名使人們在使用網絡的過程中忽略了自己真實的社會身份,道德準則和規則制度等社會壓力。不再需要為自己的言行承擔真實的責任,因此也就可能暴露出許多人性的弱點。
部分網民素質較低,普遍存在獵奇心理。互聯網是個相對寬廣自由的平臺,完成了人們心目中的圍觀欲望,沒有障礙不受限制。在網絡上,人人都像長有一雙獵奇的眼睛,隨時都在尋找刺激和打破常規的事。
社會存在不公現象,但群眾合理的表達渠道缺乏。改革開放之初的“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已被“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所代替。一些制度甚至法律對權貴者形同虛設,對無權無勢者卻是一道道銅墻鐵壁。當沒有了合理的表達渠道,多數群眾選擇在網絡上宣泄自己的不滿。
相關舉措
法律層面重拳出擊,加快研究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依法治理網絡空間,完善對網絡直播、自媒體等新媒體業態和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應用的規范管理辦法。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監管部門多管齊下,對平臺形成常態化的監管態勢。規范內容審核管理機制,指導和督促網絡平臺內容生態建設。暢通外部監督渠道,設立網絡舉報平臺,推行舉報有獎機制,積極動員群眾和網民對網絡平臺進行監督。促進網絡傳播秩序實現良性轉變,為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網上輿論氛圍。
網絡平臺履行責任,發揮輿論引領作用。社會責任要求網絡平臺不斷保持創新活力,對網絡上產生的輿論熱點冷靜應對理性傳播。法律責任要求網絡平臺不作“甩手掌柜”,杜絕出現“責任轉嫁”的情況,對肆意傳播不當言論、“助紂為虐”的網紅賬號,根據平臺相關管理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大眾網民理性發聲,約束自身行為,提高網絡道德素養。維護互聯網秩序,凈化互聯網空間是網民的共同責任。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抵制網絡污染,養成學習網絡道德規范的習慣,爭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踐者和傳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