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河南分院2021-06-0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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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今年5月初,西安市發生的一則事件引發網絡熱議,一輛出租車在路旁停留,司機躺在駕駛座位,交警沒有詢問就直接開出罰單。目前看來,在交警到來前,司機就已經死亡,這件事的爭議在于,交警看到車內有人,并沒有敲門敲窗,先教育勸離,而是進行直接處罰。事件在網上曝出后,社會各方討論不斷。

【提出觀點】
事件發生后,人們把目光聚焦在了交通執法者身上,交警執法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維護城市交通秩序,規范日常道路出行,還是為罰而罰,完成“心照不宣”的KPI?就執法的根本目的而言,交通執法不能只是一張冷冰冰的罰單,不能只講求手段而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溫度,更不能因為利益而忘記了執法的初衷。
【影響分析】
1、損害執法者威信。如此執法可能使部分群眾對執法者的身份產生誤解,產生“不服”與“反感”的心理,進而損害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與形象。
2、違背執法宗旨。影響城市管理職能有效發揮,甚至可能會激發群眾的極端行為,導致社會沖突與矛盾,使執法變味走調。
3、滋生權利尋租。如果允許這樣粗暴生硬執法方式存在,難免會誘發部分執法者通過執法獲取利益,滋生權利尋租。
【原因分析】
1、執法理念偏差:一些地方的交通執法導向出了問題,功利心過重,只見利益,缺乏職業道德,為了罰款而不顧其他,背離了“執法為民”的理念。
2、執法能力不足:部分地方對于執法方式和程序的重視程度不夠,隊伍建設跟不上,執法人員職業素養不高,過程過于簡單粗暴,沒有依法遵守執法程序和應盡的義務。
3、監管機制不完善:對執法程序的監管不到位,缺乏高效的監督反饋渠道,問責機制和處罰機制建設較為滯后。
4、對干警的考核制度不合理:一些單位的績效考核指標設置缺乏科學性和全面性,注重對違法糾察、現場違法查處、酒駕整治等容易量化的指標的考核,而對于執法質量、群眾滿意度、工作作風等不易量化的指標考核較少。
【提出對策】
1、統一認識,轉變理念:執法單位可以開展教育整頓活動,讓廣大干警明確執法的目的不是為了罰款,而是為了規范城市秩序,根本目的是為群眾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因此,要換位思考,牢記初衷,使執法行為越來越人性化。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常態化、持續化的培訓機制,通過對執法人員的定期培訓,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的專業技能水平,強化法律知識和職業素養,提高自身的執法能力。
3、健全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執法部門要加強內部監督,可由上級領導部門成立執法監察小組,定期對干警進行執法檢查;對于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法,甚至是暴力行為要嚴懲不貸。同時,也要健全監督體系,開通外部監督渠道,政府可以搭建監督投訴平臺,通過線上匿名留言、線下投訴等方式,激發群眾的廣泛參與。
4、改革執法考核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執法部門內部要對考核指標進行科學設計與論證,既要有量的考核,也要有質的評估,確保考核的全面性與合理性,從而對執法行為作出正確的引導。
【思維導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