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湖南分院2021-08-2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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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況】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簡稱“雙減”政策。此政策主要針對學生課堂課外負擔過重,旨在規范校外培訓行業發展,政策一經推出,社會反響強烈。

【問題分析】
1.出于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的考慮”,家長開始用各種培訓來填滿青少年的課余時間。這些不符合適齡少年和青年的成長規律,不利于他們的日后發展。繁重的校外課程也占據了家長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時間,加重了家長的負擔,造成家長們的集體性焦慮。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高昂的收費增加了中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支出,給很多家庭帶來經濟壓力。
2.部分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存在校外兼職代課現象,這將打擊教師日常授課的積極性,擾亂公辦學校的日常教學秩序。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高報酬也會造成公辦學校教師人才隊伍的流失,不利于教師隊伍的穩定。
3.良莠不齊的校外教育培訓甚至出現了“拿錢跑路”等現象,擾亂了培訓行業的市場秩序。質量低下的教材和講義會影響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不利于青少年構建穩定的自我。參加校外培訓的學生可以獲取更多的學習資源,加劇了教育的不公平。
【原因分析】
1.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于教育的需求日趨多樣,單一的義務教育難以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教育需求。家長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心理,為了讓孩子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提升個人競爭力,贏得個人發展先機。
2.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教育逐漸出現產業化的趨勢。教育主管部門監管力度不強,違法成本較低,助長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行業性混亂。
3.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販售“焦慮”,鋪天蓋地宣傳文化課補習班、興趣班。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實力參差不齊,部分機構只重視經營收益,忽視社會效益,相關機構管理者缺乏社會責任感,部分機構教師專業水平不高,素質低,責任心不強。
【有效措施】
1.各地教育部門應嚴格管理教培機構。對所在地現有的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摸排、重新登記、規范標準,解決市場上教育培訓過多等問題。嚴格控制新設立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數量、開課開班時間。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梳理家長舉報,對“攜款跑路”等校外培訓機構,追究責任,必要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教育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應限制資本進入教育領域,保持教育領域的公益屬性。教育部門還應聯合發展改革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將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定價,杜絕“漫天要價”,實現“上有封頂”。
3.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應多措并舉提升教學質量,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如普及多媒體教學,增加授課趣味性,加強對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提升教師責任心,創新管理模式,構建獎懲機制,引入適當競爭機制,科學設置評級標準,實現“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環,提高課后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