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廈門分院2021-11-19 11:44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一、熱點概況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通知,要求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釋放出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發展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明確信號。

二、各方觀點
@人民日報:回顧整個 事件 ,無論是 用人條件的放寬 ,還是 對招聘單位嚴格要求 的確定,都體現了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于法有據,于理應當。 招聘限制條件嚴苛始終 是保障 就業公平 的大敵, 就業市場 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尤其離不開以人文本的理念。
@新華社:從經濟長遠健康發展角度看,依法規范與 單位發展 并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唯有在 科學合理存在 的同時進行有效監督 、 各單位自律遵守規定, 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動 就業市場 健康 科學 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 就業 環境, 在提高人才利用率的同時促進經濟的發展。
三、深度解析

招聘條件設置存在問題
“重學歷、輕技能”“重管理、輕技能”的情況普遍存在。在就業過程中, 用人單位在招聘中設置的條件將職業院校學生拒之門外,大部門職業院校畢業生存在與崗位專業匹配度較低、薪資待遇低、以及發展空間狹小等問題,使得他們就業受到極大阻礙與困擾。
用人單位缺失以人為本的招聘理念。招聘工作進行嚴格設閘,內容設置要求上注重學歷,脫離崗位實際能力,注重形式主義,缺乏科學正確的人才引進觀,以片面認知進行人才招聘,違背了就業環境健康有序發展的理念,更加違反了就業公平的原則。
規范 招聘條件 的意義
促進就業公平。此次通知,旨在于能夠放寬招聘條件,破除唯學歷、唯名校的招聘原則,因地制宜結合所需崗位,合理設置招聘要求,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企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享受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消除就業鴻溝,破除就業市場有形或無形的門檻,實現就業機會共享、人才成才、人才盡展 的良好社會從業環境。
促進經濟科學健康地發展。招聘條件的科學、規范性制定,可以更好的不斷完善民生服務領域,提供更高質量、更高標準的服務,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有力支撐,可以促成誠信經營體系的建立、加強行業自律,保證其良好的成長,從而促進經濟得到健康有序地發展。
對策
1.加大宣傳教育。對于職業院校畢業生,相關部門應制定關于招聘規范性宣傳方案,普及招聘條件科學性的設定,讓人們對于招聘要求有個相對系統的認識,增強對崗位的選擇能力,降低被過去慣性認知誤導的概率;對于企事業單位,要加強誠信招聘人才的理念培訓,要搜集行業誠信典型,加大在行業內的推廣力度,從側面促進行業自律,共同構建誠信招聘運營體系。
2.拓寬投訴渠道。針對就業招聘設置專門投訴渠道,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反映問題,并且做好相關投訴記錄,并就記錄做好相關整理歸納的工作,就突出問題及違法違規行為側重整理,并呈報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整頓與處理。
3.加大監管力度。對于招聘信息進行嚴格審核,對其招聘內容設置進行嚴格把關,提高信息品質,加大監管人員力度投入,嚴格監控企事業招聘活動,施加強制規范,對于違規單位進行嚴厲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給予大力的嚴懲措施,定期抽查招聘信息等情況,從嚴把關,以促進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法依規科學運行,從而大大降低招聘過程中的“面子工程”,促進就業公平,實現更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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